星期四, 2月 01, 2007

7-11的大叔

今天中午到7-11買中餐,照樣是一整個茫然,不知道該點甚麼,往最近常吃的燴飯區瞄一下,突然看到一個陌生的身影--香菇肉羹燴飯!就是它啦~~

算好帳後就等著店員幫忙熱飯,等啊等著,看到在我前面買的同事陸續拿到便當,我想下一個應該是我了吧~~

就在店員跟買關東煮的小姐哈拉完,終於記得回頭去把熱好的便當拿出來,
店員大叔:「什錦肉羹燴飯~~」
店員大叔:「什錦肉羹燴飯~~ 什錦肉羹燴飯~~ 什錦肉羹燴飯~~!」
我(嗯~~應該是我的香菇肉羹吧~~):「請問是香菇肉羹~~?」
店員大叔:「什錦肉羹燴飯!」
我(大概不是我的吧~~)
店員大叔看到沒人認領,就放到一旁繼續拿其他的便當,在服務完下一位客人後,大叔大概發現了一臉茫然的我,
店員大叔:「先生你的是甚麼?」
我:「香菇肉羹燴飯」
店員大叔(指放在旁邊的便當):「香菇"什錦"肉羹燴飯!」
我:「......」

這時的我心中無名火起,直想把那個便當砸到他臉上,不過念在吃完飯還要午睡,不值得浪費這個時間下,就拿著便當回去了... 回到座位時,不禁想到,難道是我自己記錯便當的名稱了嗎?打開發票一看,上面明明就寫著"香菇肉羹燴飯"呀!

仔細想想生氣的原因,我覺得該店員在為顧客服務時,應當正確的使用完整的產品名稱,而不是簡稱,甚至是自己發明的名稱。因為他永遠不會知道,他面對的,是已經消費多次的老顧客,還是第一次買便當的新顧客,更不用說自以為全天下的人都吃過7-11的便當。這是服務態度的問題,身處於服務業,就應該有這樣的認知,否則我只能說,難怪大叔你到現在還只是店員哪~~

這下又不禁讓我想起與同家店的雙"豬"姊妹花發生的熱狗事件......

發洩完了~~~~~~~~~~~~~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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